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(shìwěichángwěi)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2日,信息(xìnxī)日报(rìbào)江西政读消息,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。
南昌任免一批领导干部(gànbù)
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(juédìng):
朱金任南昌未来(wèilái)科学城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胡杨任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(zhōngxīn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南昌市第一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熊卫标任南昌市中心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、胡穗(húsuì)发任南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(shèngshān)任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刚任南昌市体育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南昌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副局长;
陈旻任(chénmínrèn)南昌广播电视台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(zhùfáng)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南昌市财政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南昌市政府投融资创新(chuàngxīn)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(shìchǎng)监督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张马安任(zhāngmǎānrèn)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建设(jiànshè)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徐慧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(guǎnwěihuì)副主任职务;
免去(miǎnqù)付磊兼任的南昌市档案局局长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(fù)院长职务;
免去付青岚的(de)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(miǎnqù)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杜琴的南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职务;
免去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(hé)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的南昌住房公积金(gōngjījīn)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曾伟群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6月(yuè)12日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第二十八(dìèrshíbā)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决定任命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副区长;
卢洸华为区城市(chéngshì)管理局局长;
肖相如为区商务局(shāngwùjú)局长。
曾祥俊的区(qū)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李志彪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(zhíwù)。
赣州市南康区(qū)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任命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院长(yuànzhǎng)。
刘小川(xiǎochuān)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曾韵瑶的区(qū)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(qū)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任命(rènmìng):
黄世珍(huángshìzhēn)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的区人民检察(jiǎnchá)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(dìsānjiè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依法(yīfǎ)表决通过,
朱权、周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为(wèi)赣州市(gànzhōushì)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蓉江街道工委委员;
王翔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天宇(tiānyǔ)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山街道工委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、陈宣海、黄海蓉(róng)、彭延斌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(nánshuǐ)街道工委委员。
寻乌县(xúnwūxiàn)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,于2025年6月(yuè)30日决定:
陈志文(chénzhìwén)同志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华运萍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立案(lìàn)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刘炎军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庭长;
潘春玲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(tíngzhǎng),免去其(qí)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
刘志松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行政审判庭副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(túxīn)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澄江人民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(qí)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赖兴华(xīnghuá)、严翔同志的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黄忠信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庭长职务;
游永祥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(mínshì)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:南昌(nánchāng)广播电视台、赣南红新闻

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(shìwěichángwěi)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2日,信息(xìnxī)日报(rìbào)江西政读消息,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。
南昌任免一批领导干部(gànbù)
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(juédìng):
朱金任南昌未来(wèilái)科学城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胡杨任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(zhōngxīn)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南昌市第一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熊卫标任南昌市中心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、胡穗(húsuì)发任南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(shèngshān)任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刚任南昌市体育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南昌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副局长;
陈旻任(chénmínrèn)南昌广播电视台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(zhùfáng)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南昌市财政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南昌市政府投融资创新(chuàngxīn)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(shìchǎng)监督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张马安任(zhāngmǎānrèn)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建设(jiànshè)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徐慧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(guǎnwěihuì)副主任职务;
免去(miǎnqù)付磊兼任的南昌市档案局局长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(fù)院长职务;
免去付青岚的(de)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(miǎnqù)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杜琴的南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职务;
免去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(hé)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的南昌住房公积金(gōngjījīn)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曾伟群的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6月(yuè)12日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第二十八(dìèrshíbā)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决定任命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副区长;
卢洸华为区城市(chéngshì)管理局局长;
肖相如为区商务局(shāngwùjú)局长。
曾祥俊的区(qū)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李志彪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(zhíwù)。
赣州市南康区(qū)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任命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副院长(yuànzhǎng)。
刘小川(xiǎochuān)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曾韵瑶的区(qū)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(qū)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任命(rènmìng):
黄世珍(huángshìzhēn)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的区人民检察(jiǎnchá)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(dìsānjiè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依法(yīfǎ)表决通过,
朱权、周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为(wèi)赣州市(gànzhōushì)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蓉江街道工委委员;
王翔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天宇(tiānyǔ)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山街道工委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、陈宣海、黄海蓉(róng)、彭延斌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(nánshuǐ)街道工委委员。
寻乌县(xúnwūxiàn)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,于2025年6月(yuè)30日决定:
陈志文(chénzhìwén)同志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华运萍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立案(lìàn)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刘炎军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庭长;
潘春玲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(tíngzhǎng),免去其(qí)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
刘志松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行政审判庭副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(túxīn)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澄江人民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(qí)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赖兴华(xīnghuá)、严翔同志的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黄忠信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(shěnpàntíng)庭长职务;
游永祥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(mínshì)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:南昌(nánchāng)广播电视台、赣南红新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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