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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新法”为炬,照亮文化遗产保护新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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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新法”为炬,照亮文化遗产保护新征程

以“新法”为炬,照亮文化遗产保护新征程

近日,辽宁省丹东市(dāndōngshì)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文旅局、区公安分局(gōngānfènjú)等部门(bùmén),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鸭绿江浮桥遗址开展“法治护航·守护文明”主题宣传活动。

检察干警通过展板上新旧法条对比(duìbǐ),重点阐释新法中检察公益诉讼条款、文物损害赔偿机制等创新内容;展板上还有以图文形式呈现鸭绿江浮桥历史沿革、近年来修缮成果及周边文物破坏(pòhuài)典型(diǎnxíng)案例。活动吸引了众多(zhòngduō)市民,检察干警现场解答法律咨询,发放宣传资料,形成“保护文物、人人有责”的(de)社会共识。

2025年3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正式(zhèngshì)施行,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在于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,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的监督职责,既为(wèi)检察机关依法履职(lǚzhí)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,也(yě)赋予其守护文化遗产的更重使命。标志(biāozhì)着我国文物保护从“行政单轨制”向(xiàng)“行政+司法”双轨协同模式的转型(zhuǎnxíng),为破解文物违法成本低、执法力度不足等难题提供了法治方案。

振安区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相关(xiāngguān)负责人表示:“作为保护公共利益的代表,检察机关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积极保护好文化遗产(wénhuàyíchǎn),守护好全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。”

“新法实施后,振安区检察院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,重点针对(zhēnduì)文物建筑消防隐患、革命文物红色基因传承(chuánchéng)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。以新(yǐxīn)《文物保护法》为指引,持续擦亮公益诉讼(sùsòng)‘金字招牌’,让每一处古迹都成为讲述中国故事(gùshì)的生动课堂,让每一件文物都成为传承民族精神的鲜活载体,共同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根与魂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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